11月4日,在近日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其中提到,2013年以来累计已有207万名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了高考。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怀进鹏指出,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了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他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怀进鹏指出,2014年以来,分五批指导29个省份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了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
在报告改革进展及成效时,怀进鹏首先提到,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推动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提升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考入重点高校人数。持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累计录取近110万人。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截至2023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的随迁子女占比达96.6%,2013年以来累计已有207万名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了高考。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严格审查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
改革中小学招生方式方面,着力破解择校难题。怀进鹏报告称,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大幅降低择校热。有序推进中考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减少考试次数。取消中考考试大纲,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和“公民同招”政策,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等中考加分项目等。
改革高考考试科目和评价方式,引领高中育人方式变革。怀进鹏在报告中提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保证高中学生基本学业质量。新高考实行部分科目可选,采取3+3或3+1+2的选考模式,促进学生知识结构文理交融。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突出过程性评价。推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整体联动,为教育生态带来新变化。不同程度开展选课走班,教学模式由“齐步走”向“个性化”转变。
怀进鹏在报告中指出,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方面,实现从“考知识”向“考能力素养”转变。强化在高考命题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考查,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引导学生在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中建构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养。加强考教衔接,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命题,降低机械刷题收益,引导教学回归课标、回归课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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