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邯郸市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邯郸市直公办普通高中限于主城区范围招生(含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和冀南新区),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限于本县(市、区)范围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以审批地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在审批地外招生。2021年在审批地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30%。主城区范围(含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和冀南新区)内的民办学校在主城区范围内招生占总招生比例不低于70%,在主城区范围之外招生占总招生比例不超过30%。其他经县(市、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本区域范围内招生占总招生比例不低于70%,在审批地之外招生占总招生比例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