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称《职业教育法》),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首次大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普职分流”的提法,改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否意味着,初中后的普职分流已被取消?
在4月27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会上作出回应。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公布后,有声音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个误读、误解。”
陈子季在会上指出,这次新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的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我们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陈子季介绍,本次新法规定有四个关键词:
第一是义务教育后,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
第二是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
第三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
第四个关键词是协调发展。
陈子季表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双轮驱动、双翼共进,要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来促进教育结构规模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陈子季强调,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总的来说,国家要通过加大政策供给,畅通发展通道,提高自身质量,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吸引更多的学生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陈子季说。